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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:虚拟货币可以强制执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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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指引的发布,上海地区法院办理虚拟货币执行案件更加规范,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和法院的义务就更加明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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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肖飒lawyer

一、前言

近日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规范网络虚拟财产执行工作指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工作指引”),主要目的是解决上海地区的法院在实务中,涉及有关虚拟财产的执行工作,准确定性虚拟货币,明晰调查、控制、处置等各执行流程的规范。

今天,飒姐团队就跟币圈老友们聊聊,工作指引的发布对日后可能出现的诉讼案件,产生哪些影响?在执行阶段不同的身份下,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情?我们下面来慢慢展开。

二、为什么上海高院要发布工作指引?

首先,需要先对该文件进行法律定性。

正式法律渊源包括宪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规章等,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和强制约束力。而地方司法文件(如地方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“指导意见”“规定”等)并非由立法机关或最高司法机关制定,不具有正式法律效力,不属于正式法律渊源。

而工作指引作为地方司法文件,是辅助上海当地法院,在执行案件中涉及虚拟财产的法律适用,帮助统一尺度,实务中上海地区法院在执行案件中会予以参考。

除上海以外的其他地区,例如同样涉及虚拟资产比较多的浙江、北京、广东等地,在执行阶段都无法参考工作指引,只能说目前上海高院发布的工作指引,为日后出台有关虚拟财产执行的法律规范奠定基础。

其次,在此前央行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》对虚拟货币进行定义,而这次是作为司法机关的上海高院,对虚拟货币、私钥、助记词及冷钱包下了定义,明确了虚拟货币属于可执行财产,解决了对它此前的模糊争论。

工作指引总则部分也更加直观的解释了出台文件的目的,无论是在民事诉讼保全、民事执行、刑事执行的各个阶段中,还是财产调查、执行控制、变现处置等执行办案事宜,都可以参照工作指引,进行展开相应的执行工作。  

三、工作指引的发布能够解决什么问题

在实务中,最困扰执行法官的就是,在当事人提供了有关虚拟货币的初步财产线索后,如何进行财产调查?怎么执行控制?如何变价处置?在过往的任何规范性文件中都找不到答案。

本着“多做多错,少做少错,宁可少封,绝不错封”的原则,执行法官普遍会以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、没有对虚拟货币的相应法律规范、执行难度大等各种各样的奇葩理由,飒姐团队在实务中均遇到过,最终拒绝采取执行强制措施,甚至都不会到沟通变价处置这一步。

这样的结果就使得深耕币圈多年的专业人士,费尽心思提供了各种虚拟货币的财产线索,变成了泡沫。最终,在透明公开的区块链上,看对方在链上随意转移虚拟货币,却无能为力。

而在工作指引中,正文第二部分财产调查,也是伙伴们最为关注的部分,毕竟万事开头难,如何说服法官同意对虚拟货币进行调查显得尤为重要。

工作指引明确了,申请执行人有权利提供虚拟货币的财产线索,并且对法院调查核实的期限加以限制,解决了实务中法官“太忙”的难题,对一般情况限制在7日内,紧急情况限制在三日内,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反馈调查结果。

除了法院被动接收线索,法院还可以依职权主动查询,或者采取搜查与传唤被执行人的方式,遇到拒不配合的情况,还可以通过认定拒不申报财产状况、拒不协助查控追究刑事责任。这将极大地提高了获取被执行人虚拟货币的可能性,破除虚拟货币匿名的特性。

对于虚拟财产这种新时代的产物,需要对法院赋予更多的权利,才能让法官“大胆做”。同样,如果对权利不加以限制,司法机关迟早也会出现湖南某侦查人员偷币案(详见往期公众号:币圈刑案的黑与白:侦查人员“偷币”,该当何罪?)

工作指引明确执行人员的办案规范,对于虚拟货币的扣押应当经执行法院执行局长审核,并报院长批准,将持有人的钱包、中心化交易所等地址转入人民法院专门设立的冷钱包中存放,在必要的情况下,还可以委托第三方协助保管。

执行人员严禁将私钥(或助记词)存储于互联网设备上、影响虚拟货币安全的冷钱包设备、擅自利用私钥(或助记词)登录涉案虚拟货币钱包等行为,在办理涉虚拟货币的执行案件中获取的工作秘密要严格保密。否则,也会对执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问责。  

四、工作指引的“留白”有哪些?

按照飒姐团队处理涉币案件的实务经验,上海地区法院会规范虚拟货币的执行规范,但还会在后续案件中出现新的问题。

申请执行人提供虚拟货币有关的财产线索,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明确、具体?把链上地址实名化,要不需要被执行人自认或者拿到地址KYC信息,要不有被执行人实际控制地址的客观证据,这显然对申请人来说有点强人所难。如果申请执行人仅提供了公钥,执行法官将如何进行财产调查...

在执行法官查清财产信息后,如何建立司法机关和外国交易所的信任机制,能够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,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和执行工作秘密。实务中,通常采用电子邮箱发函、外国交易所官网填报信息等方式申请冻结、查封的执法请求,但会遇到执行人员需要上传工作证件忌惮泄露个人信息、司法机关没有对外邮箱等尴尬问题,导致双方始终无法建立联系。此外,遇到外国交易所拒不配合、周期过长等情况,司法机关有何救济措施,这也是在实务中会出现的问题...

写在最后

工作指引的发布,上海地区法院办理虚拟货币执行案件更加规范,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和法院的义务就更加明晰。但未来的路还很长,随着虚拟货币了解、应用的人数不断增多,司法机关的文件也要配套跟进。

申请执行人的春天终将到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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裘千仞
为什么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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